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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北京市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通报今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将于6月7日至10日进行。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学考等级考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由考生自主选择3门参加考试。
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分。英语听说考试满分50分,其他外语(非英语)听力考试满分30分,取两次听说(听力)考试的最高成绩与其他部分试题成绩一同组成外语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学考等级考科目成绩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普通高中等级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方式的通知》(京教计〔2018〕21号)要求进行折算,每科目满分100分。本科批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以及学考等级考共六门科目总分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专科批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