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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集志愿"是指对于第一批至第四批第一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在每批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计划,考生再根据缺额计划在当地招生办填报"征集志愿",这样使得第一志愿录取时落选的考生有第二次重新填报志愿的机会。
2、简介:征集志愿是指对于第一批至第四批第一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在每批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的计划。
3、设置:(1)部分省份文理科第一批至第五批设A.B.C三所院校及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4、另有些省市是普通类考生可选报1~6个学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志愿。
5、此外,同批次开始征集志愿的还包括体育类专科专业。
6、(2)文理科提前批也进行征集志愿。
7、要求:对于第一类缺额计划,考生在填报征集志愿时将没有最低分数和位次的限制,达到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对于第二类和第三类缺额计划,为避免产生分数夹层,确保录取公平,只允许不低于正式投档时该院校最低分数及位次的考生填报。
8、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在填报时,系统将会提示:"您未达到填报该院校的最低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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